寶安區企業:
為貫徹落實《深圳市知識產權與標準化戰略綱要(2011-2015年)》(深府辦〔2011〕109號)和寶安區《關于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實施意見》(簡稱,促轉型“1+5”文件),實施深圳市知識產權優勢提升計劃,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示范推廣作用,促進我區自主創新成果知識產權化,推動我區知識產權事業全面發展,我區定于2013年8月—10月期間開展“2014年度寶安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”評審認定工作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 申報和評審時間
申報時間:2013年8月25日-9月30日
評審時間:2013年10月8日-10月31日
申報方式:直接遞交書面材料和電子版材料
二、 受理單位
受理單位:區政務辦產業資金窗口
地址:深圳市寶安區新安二路海關大廈15樓行政服務大廳產業資金窗口。
三、組織與評審單位
組織與評審單位: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分局
審查單位: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分局
寶安區財政局
四、申報方式
直接遞交書面申報材料。
申報及審批流程:網上預約——前往受理機關遞交書面材料——審查機關進行材料審核——撥款。
▲網上預約操作流程請詳見附件1
五、申報對象和條件
1.在寶安區(不含光明新區、龍華新區,下同)依法注冊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、具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職工作人員,已建立較為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企業;
2.企業的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工作已經制度化,企業管理層及研發人員的培訓率達到80%以上,員工的培訓率達到60%以上;
3.企業已建立科技開發專利檢索制度,主要研發人員會使用專利信息系統,會查閱和分析專利文獻;
4.企業知識產權申請的數量和質量逐年提高,其中發明專利申請量的年增幅高于全區平均增幅10%以上或專利申請量居全區同行前10名;
5.企業對知識產權工作的投入(指對知識產權管理、保護和運用的投入)占企業研發投入5%以上;
6.從事知識產權服務的有關企業,其發明專利代理量、商標代理量和納稅額均居全區同行業前列,且制度健全,管理規范;
7.企業無惡意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行為,知識產權服務企業無違反相關行業管理規定行為。
六、申報材料要求
1.填報《寶安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認定申請表》,一式七份;
2.提交《寶安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資助操作規程》所規定的其他材料。紙質材料一式六份;電子材料一式一份發送至郵箱:1026458668@qq.com,郵件標題請以“企業名稱+申報2014年寶安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”的格式統一命名。
3. 企業2013年度國稅和地稅的納稅證明原件。一式一份(請登錄深圳國稅局和地稅局的門戶網站查詢并打印(帶電子印章的),盡量用彩色打印,用黑白色打印的請加蓋公司公章);
七、注意事項
1.《寶安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認定申請表》和《寶安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資助操作規程》的下載,詳見附件2和3;
2.申請表采取手工填寫或打字填寫均可,需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,不得涂改,請用A4紙雙面打印(注意:不允許自行調整申報表的內容格式和頁面字體);請保證所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,聯系人以及聯系方式真實有效;
3.規程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(紙質材料),均用A4紙復印或打印,交復印件的均須查驗原件,復印件加蓋公章。
區政務辦產業資金窗口受理咨詢電話:88886789;
業務咨詢聯系人:陳小姐,電話:61613144;馮小姐,電話:27836811。
特此通知。